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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汙染環境罪案例之奉賢城管

環境汙染罪 閱讀(3.05W)

上海汙染環境罪案例之奉賢城管

在我國乃至世界各國,環境汙染都是噬待解決的大問題,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國家對於環境汙染方面有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國家和政府也在大力宣傳保護環境的法則,使人人都參與到其中來,對於汙染環境最也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那麼上海汙染環境罪案例有哪些呢呢?下面本站小編將為您進行詳細的解答。

奉賢城管一行政處罰案例獲“全國十大環保典型案例”

3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開的釋出會上傳來喜訊,某家居用品(上海)有限公司起訴奉賢區城管執法局行政處罰案例榮獲“全國十大環保典型案例”。

2013年12月18日,奉賢城管執法隊員在莊行地區西閘公路某河岸發現大片垃圾,且裡面有“某家居公司”標識卡。於是,執法人員立即前往該公司進行調查。調查中,該公司生產部經理聶某承認案發地垃圾是自己公司產生的,但已經交給回收垃圾的嶽某處置。嶽某也承認垃圾是她收運後傾倒的,但其並沒有收運資質。執法人員分別製作筆錄,要求當事人責令整改。當執法隊員再次趕往案發現場整改驗收時,發現現場垃圾有焚燒痕跡,造成嚴重的二次汙染!奉賢區城管執法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給予當事人罰款四萬五千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2014年,該公司一紙訴狀將奉賢區城管執法局告上法院。本案爭議焦點在於違法主體到底是誰?原告方認為:雖然垃圾是本企業產生,但已經交由嶽某處理,故違法主體應當認定為嶽某。被告方則認為:依據《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原告雖已將廢棄物交由嶽某代為處置,但嶽某並未具備收集、運輸、處置廢棄物的合法資質,行為主體仍為原告,其產生的法律後果也應當由原告來承擔。法院最終認定奉賢城管執法局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處罰幅度適當,因此駁回當事人請求。當事人不服,繼續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上訴,經二審審理法院維持原判,當事人履行行政處罰。

此案例的入選是奉賢區城管執法局歷來高度重視執法辦案質量、注重案件的“細枝末節”的結果。奉賢城管將以此為契機,再接再厲,切實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律素養,努力使辦案能力和質量再上新臺階。

由此可見,上海汙染環境罪案例之奉賢城管這個案例是全國十大環保典型案例,小編在文章之中以奉賢城管這個案例來警戒我們,一定要對環境保護提高重視,同時也可以看出國家對環境保護的相當重視,汙染環境罪是要受到相當嚴重的處罰的,希望大家以此為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