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效合同處理原則為:1、無效合同自始沒有法律效力,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2、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