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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 無效合同怎麼處理

合同效力 閱讀(2.08W)

在實踐中,我們經常聽聞合同無效一詞。那麼,造成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呢?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無效合同應當怎麼處理呢?現在,我們將在下文就以上兩個問題為您做具體的說明,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無效合同怎麼處理?

一、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合同雙方當事人在下列情況下訂立合同時,合同無效。

(一)一方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 合同法》關於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規定了兩個條文。第58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第59條規定:“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二、無效合同應該如何處理

無效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法》第56條),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合同法》第58條)。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和無效合同應該如何處理的法律解答。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無效合同自始無效、當然無效。另外,對無效合同的處理與可撤銷合同被撤銷後的處理類似,但又有所不同,我們應當加以區分。如果您對此不夠清楚明白,請您及時聯絡本站,我們將盡快為您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