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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編合同無效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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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編合同無效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合同編合同無效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在以下條文中規定了合同無效的情形:

1、主體不適格簽訂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民法典第二十、二十一條規定,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八週歲以上未成年人、成年人和不滿八週歲的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民法典的上述規定,前述人員實施的諸如訂立合同等民事行為無效。

2、意思表示不真實簽訂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實踐中,存在虛偽通謀訂立的合同,比如現實中的讓與擔保合同,即表面上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並將房屋過戶,但該轉讓行為其實為債務提供擔保。其中房屋買賣是雙方虛假的意思表示,真實的意思表示為過戶只是一種擔保。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雙方存在有效力的是擔保合同。

3、簽訂違法違規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關於何謂強制性規定,則比較複雜。典型的在建設工程領域,違反建築法、規劃法等訂立的合同往往因為違反這些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導致合同無效。對於強制性規定,指影響合同效力的強制性規定,並非所有的強制性規定均導致合同無效。

4、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何謂公序良俗,比較抽象,需要結合個案進行法律適用。

5、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因惡意串通是否導致合同全部無效,也要因個案的情況具體裁量。

6、格式條款無效的情形

簽訂合同時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合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合同,對於違反法律規定的合同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強制性質簽訂的合同視為無效,惡意串通能不能導致合同無效,要看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