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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是否可以用地裡的農作物抵押借款

合同效力 閱讀(2.8W)

可以。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生產裝置、原材料等都可以進行抵押,但是必須是農民有權處分的農作物,才可以作為借款的抵押物。如果所用的土地是集體土地的,那麼所能抵押的就只有農作物,絕對不包括農作物周圍的土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裝置、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併抵押。

農民是否可以用地裡的農作物抵押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