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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合同原稿能起訴合同無效嗎?

合同效力 閱讀(2.63W)

在實踐中,合同一般都由兩份構成,雙方都簽字之後一人一份,按照約定時間生效。現實生活中,如果發現合同存在問題想要起訴合同無效,但是屋漏偏逢連夜雨,又遇到了合同原稿遺失的情況應該怎麼辦?沒有合同原稿能起訴合同無效嗎?下面,讓本站的小編為您解答。

沒有合同原稿能起訴合同無效嗎?

一、沒有合同原稿能起訴合同無效嗎?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因此,只要合同滿足以上的情形之一,無論有無合同原稿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如何訴訟確認合同無效?

1、法律規定,只有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有權認定(確認合)同無效。

2、在合同糾紛訴訟中既使訴訟當事人均認為合同有效,法院也有權依職權認定合同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法發[2009]19號會議紀要若干問題的請示之答覆》([2009]民二他字第21號)答覆:債務人未對不良轉讓合同的效力提出異議,但案件事實和相關證據情況能夠引發人民法院對不良債權轉讓合同效力產生合理懷疑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主動審查不良債權轉讓合同的效力。

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觀點,合同效力問題是個法律問題而非事實問題,是法院依職權認定的內容,儘管在訴訟中雙方均認為合同有效,法院亦可認定合同無效,這並不違反法定程式。

3、一般情況下,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主體,只限於合同當事人。但是,惡意串通簽訂合同損害第三人利益的,第三人有權提起確認合同無效之訴。

4、確認合同無效(絕對無效)的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觀點認為,無論從確認合同無效請求權的性質(實體法上的形成權)還是從無效合同的立法目的進行分析,抑或從訴訟時效制度的立法目的角度分析,確認合同無效請求權都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但是,相對無效合同的撤銷權,當事人行使撤銷權的期限要受合同法第55條規定的1年除斥期間的限制。

三、合同無效的後果

《合同法》關於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規定了兩個條文。第58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第59條規定:“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可見,合同被認定無效後的法律後果主要如下:

1、返還財產。

返還財產,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以後,對已經交付給對方的財產,享有返還財產的請求權,對方當事人對於已經接受的財產負有返還財產的義務。返還財產有以下兩種形式:

(1)單方返還。單方返還,是指有一方當事人依據無效合同從對方當事人處接受了財產,該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返還財產;或者雖然雙方當事人均從對方處接受了財產,但是一方沒有違法行為,另一方有故意違法行為,無違法行為的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返還財產,而有故意違法行為的一方當事人無權請求返還財產,其被對方當事人佔有的財產,應當依法上繳國庫。單方返還就是將一方當事人佔有的對方當事人的財產,返還給對方,返還的應是原物,原來交付的貨幣,返還的就應當是貨幣;原來交付的是財物,就應當返還財物。

(2)雙方返還。雙方返還,是在雙方當事人都從對方接受了給付的財產,則將雙方當事人的財產都返還給對方接受的是財物,就返還財物;接受的是貨幣,就返還貨幣如果雙方當事人故意違法,則應當將雙方當事人從對方得到的財產全部收歸國庫。

2、折價補償

折價補償是在因無效合同所取得的對方當事人人的財產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時,按照所取得的財產的價值進行折算,以金錢的方式對對方當事人進行補償的責任形式。

3、賠償損失

根據《合同法》第58條之規定,當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後,如果由於一方或者雙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還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此種損害賠償責任應具備以下構成要件:

(1)有損害事實存在

(2)賠償義務人具有過錯。這是損害賠償的重要要件。

(3)過錯行為與遭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係。

如果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有過錯,依第58條的規定,雙方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即適用過錯的程度,如一方的過錯為主要原因,另一方為次要原因,則前者責任大於後者;此所謂過錯的性質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過失,故意一方的責任應大於過失一方的責任。

因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一方當事人因此受到損失,另一方當事人對此有過錯時,應賠償受害人的損失,這種賠償責任是基於締約過失責任而發生的。這裡的“損失”應以實際已經發生的損失為限,不應當賠償期待利益,因為無效合同的處理以恢復原狀為原則。

4、非民事性後果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後,除發生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民事性法律後果外,在特殊情況下還發生非民事性後果。

《合同法》第59條具體規定了合同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發生追繳財產的法律後果,即將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所取得的財產追追繳回來,收歸國家或返還給受損失的集體、第三人。收歸國有不是一種民法救濟手段,而是公法上的救濟手段;一般稱為非民法上的法律後果。依《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對《民法通則》第61條第2款“追繳雙方取得的財產”的解釋,應追繳財產包括雙方當事人已經取得的財產和約定取得的財產,體現了法律對行為人故意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範的懲戒。

所以,對於“沒有合同原稿能起訴合同無效嗎”這一問題的答案是可以起訴的,但是在法庭審判中,證據非常重要,能否起訴成功還需要其他輔助證,要構成有效的證據鏈。如果您不知道該如何有效蒐集相關證據,可以線上諮詢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他們將根據具體情況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