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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重組資訊披露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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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重組資訊披露有哪些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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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重組資訊披露

你問的資產重組資訊披露是:上交所2015年1月釋出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資訊披露及停復牌業務指引》指出,上市公司應當在進入重組停牌程式後3個月內披露重組預案並申請復牌。如因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批准檔案等原因,可以繼續停牌不超過2個月,並在停牌3個月期滿前召開投資者說明會。如上市公司預計因上述事由導致無法在進入重組停牌程式後5個月內披露重組預案的,如擬繼續推進重組,除應召開董事會審議並向交易所申請繼續停牌外,還需在繼續停牌期間每月召開一次投資者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