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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要怎麼判斷

合同效力 閱讀(2.66W)

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判斷標準是:
1、違反法律強行性規定的格式條款無效。如果格式合同條款的內容違反了法律強制或者禁止性規定,無論是否基於自由意思而訂立,都應該認定為無效。
2、違反民法基本原則的格式條款無效。如公序良俗原則、誠實信用原則、顯失公平原則、平等互利原則等作為判斷依據。
3.免除或者限制責任的格式條款以黑體加粗字予以明示,且對方已單獨簽名確認已閱讀並同意該條款,即證明對方知曉並同意該條款內容,格式條款有效。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的無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
(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要怎麼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