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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法律效力的借條格式是怎樣的?

債務債權 閱讀(7.76K)

一、具備法律效力的借條格式是怎樣的?

具備法律效力的借條格式是怎樣的?

借 條

今有×××向×××借到人民幣大寫_____萬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上述借款約定於201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前還清,逾期不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金_____。雙方約定本糾紛由_____人民法院管轄。

借款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借款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二、借條書寫的注意事項主要如下:

1、由借款人手寫借條全文並簽字,不要列印;

2、借條內容表述準確,不要產生歧義;

3、要求寫清借款時間、借款用途(用途應合法不得是用於賭博等違法用途)、利息約定、還款期限;

4、貸款人交付錢款時,儘量不要現金交付,尤其是大額借款,要通過銀行匯款的方式進行,且對方的戶名和借款人一致;

5、如對方信用或還款能力欠佳,可要求提供擔保或保證人。

備註:借款人是指債務人也就是需要借錢的人,貸款人指債權人即提供借款借錢給別人的人。

另外,如果雙方需約定事項較多,可在書寫借條同時,簽訂借款合同,進行詳細約定。

三、什麼樣的借條無效

1、借條違反《民法典》(2021.01.01生效)關於利率的有關規定,約定利息超過中國人民銀行釋出的貸款利率上限的4倍,這樣的利息是“高利貸”,利息條款是無效條款,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的保護。借款合同的利息條款以法定貸款利率的上限為標準加以確定。

2、借條的主體是自然人的,自然人的行為能力存在瑕疵的,則該借條的效力也存在瑕疵。如自然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如果得到其監護人的追認,則該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否則該合同無效。

3、根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148條的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受損害方的變更權或撤銷權應當依法行使。

4、在借條關係中,貸款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無效,不受《民法典》的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款行為,人民法院在審理中,還可依法予以制裁。

5、借條中規定有複利條款。借條中貸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的,屬於複利條款,該條款是無效的。在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只返還本金,利息包括複利均不受《民法典》(2021.01.01生效)保護。

6、非銀行、非金融機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貸款人的借條是無效合同。

7、企業之間相互借貸的貸款人或者名為聯營、實為借貸的出資方尚未取得約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在審理中,應當確認雙方的借款合同關係或者聯營合同關係為無效,對雙方約定的利息還要依法收繳。

沒有任何一個法律規範明確規定了借條需要按照怎樣的格式來書寫,通常來說,只要借條的內容是雙方協商後確定的、且協商的內容並沒有違反任何法律的規定,那麼借條就是具有司法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