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遺囑的格式是怎樣的

遺產繼承 閱讀(2.28W)

一、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遺囑的格式是怎樣的?

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遺囑的格式是怎樣的

遺 囑

立遺囑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體隨時可能發生意外,故特立此遺囑,表明我對自己所有的財產在去世之後的處理意願。

我和我妻共有財產如下:

1、房產一套,座落於某市某街某號的×平方房產×處(評估值××萬元);

2、汽車兩輛,車牌號分別……;

3、股票××,分別為××、××、××,各××股(去世當日市值××萬元);

4、銀行存款××元,存於××銀行××支行××分理處(儲蓄所),帳號為:……;

5、傢俱及家用電器,……(列舉並註明產品品牌、規格等),價值共計××萬元。

7、……

留有債務如下:

1、欠××(債權人姓名)××萬元,到期日為×年×月×日;

2、……

現對歸我所有的份額,作出如下處理:

1、房產由父母××、××繼承。

2、汽車由兒子××繼承。

3、股票由妻子××繼承。

4、傢俱及家用電器由××繼承。

5、存款歸還我對××的債務後,由女兒××繼承。

6、骨灰由女兒××負責保管。

7、……

遺囑由××執行,性別、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遺囑人簽字:×××

××年×月×日

二、立遺囑的方式有哪些?

我國立遺囑的方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列印遺囑、錄音錄影形式立的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六種。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影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影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影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 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實際上,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遺囑對格式並沒有強制性的要求,關鍵是遺囑中的內容得符合法律規定,比如遺囑中不能分配別人的財產,遺產的分配也不應該是受到了他人的脅迫或欺詐,像這些遺囑都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