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違約>

公務員辭職由違約金需要賠償嗎

合同違約 閱讀(2.27W)

一、公務員辭職由違約金需要賠償嗎

公務員辭職由違約金需要賠償嗎

公務員是不存在違約金的,公務員不同於勞動關係,受《公務員法》管理,不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關係,當然國家機關中的工勤人員與機關是勞動關係,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是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簽約。新進入的公務員通過筆試面試政審公示後上崗,由人事局管理檔案工資關係等,當然副科級以上幹部還有組織部管。不知道樓主籤的什麼合同。當然《公務員轉正定級規定》2008年頒佈的裡面也明確說了,新錄用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公務員法》中有關公務員辭職的那章裡公務員部的辭職情形的第一條就是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所以你辭職沒有關係的,也不會要求交什麼費用。就看組織上批不批了。公務員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的,後果就是一年後視為取消錄用,自己再找工作就是了。

二、辭職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辭職是指職工根據勞動法規或勞動合同的規定,提出辭去工作從而解除勞動關係。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在我國相關的公務員在提出辭職時,不需要繳納相關的違約金。但這類人員辭職時,必須符合相關的錄用時的規定才可以辦理。我國的法律規定,相關人員的辦理需要按照我國的法律程式進行相關的辦理,辦理後進行相關的辭職手續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