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違約>

撕毀合同如何賠償

合同違約 閱讀(1.36W)

一、撕毀合同如何賠償

撕毀合同如何賠償

1 、買賣合同中的違約主要表現在:一是一方無正當理由不交或者不收貨;二是一方無正當理由不適當履行。

2、買賣合同中的違約賠償:在合同中,稱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也叫根本違約。在經濟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有兩種表現:一種是賣方不履行:按照客觀的計算方法,損失額的計算應以貨物的市場價格與合同價格之間的差額作為標準,另一種是買方拒絕接受貨物:依客觀計算方法,應按合同價格與違約時的市場價格來確定賣方遭受的損失,這一點與賣方不交貨的計算方法相同。當然,如果貨物價格在不斷下跌,一般沒有可得利益的損失,就不能以價格來計算損失額。上文便是對單方撕毀合同違約賠償問題如何解決的簡單介紹。如果在一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方式正常履行的情況下,另一方單方撕毀合同違約,那麼違約方將要按照合同規定的違約條款進行賠償。如果造成了嚴重的後果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二、發生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的規定,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有四種: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

1、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約定,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以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2、合同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願在第三者(即調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由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明勸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

3、仲裁也稱公斷。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願達成的仲裁協議,按照法律規定對合同爭議事項進行居中裁斷.以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4、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對於能夠通過協商解決的合同糾紛,應當簽訂書面協商協議;對於無法協商解決的,應當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報告,並採取必要的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以最大限度保護單位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