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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仲裁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

合同糾紛 閱讀(3.33W)

一、合同糾紛仲裁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

合同糾紛仲裁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

合同糾紛仲裁的法律效力是自仲裁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合同糾紛仲裁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我國《仲裁法》規定,裁決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爭議事實、裁決理由、裁決結果、仲裁費用的負擔和裁決日期。當事人協議不願寫明爭議事實和裁決理由的,可以不寫。裁決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對裁決持不同意見的仲裁員,可以簽名,也可以不簽名。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仲裁法》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七條。

一裁終局的核心在於,裁決作出後,即產生法律效力,即使當事人對裁決不服,也不能就同一案件向法院提出起訴。所以一裁終局,不僅排除了中國沿用多年的一裁二審的可能性,同時也排除了一裁一複議和二裁終局的可能性。

二、仲裁的結果是否具有終局性

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結果具有終局性。

《仲裁法》第9條規定:“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一裁終局的核心在於,裁決作出後,即產生法律效力,即使當事人對裁決不服,也不能就同一案件向法院提出起訴。所以一裁終局,不僅排除了中國沿用多年的一裁二審的可能性,同時也排除了一裁一複議和二裁終局的可能性。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合同糾紛仲裁多久發生效力”這一問題進行的解答,可見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合同糾紛仲裁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即需按照仲裁裁決書履行義務。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發生合同方面的糾紛,完全可以通過法院的訴訟方式來進行解決,如果說覺得這一方面比較麻煩的話,那麼也可以通過仲裁的方式來予以解決,如果是仲裁的話,應當由仲裁機構來進行稽核,之後做出裁決並且做出之後就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