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糾紛>

口頭協議糾紛怎樣舉證?

合同糾紛 閱讀(2.29W)

相比書面協議,口頭協議產生糾紛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而此時糾紛既然已經產生了,就該思索該如何去解決。但需要注意,在解決口頭協議糾紛的過程中,可能會涉及到舉證問題。那麼口頭協議糾紛怎樣舉證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口頭協議糾紛怎樣舉證?

一、口頭協議糾紛怎樣舉證

主張方敗訴的原因大多是因為舉證困難,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證據種類、證人證言,以及約定合同時的錄音、錄影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原告方在舉證時,首先應該證明自己已經完成了合同中約定的內容。口頭協議產生糾紛,在協商解決階段,利益受損方的證據蒐集是關鍵。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所以,口頭約定一旦訴至法院,主張方要提供當時發生合同約定行為的證據,這類案件由於證人證言的隨意性很大,很難予以採信,這時就需要主張方提供當時履行合同時的間接證據,雙方履行口頭合同時,往來的傳真、電子郵件、票據、電話錄音、聊天記錄等。

二、口頭協議如何規避風險

親友之間,如果發生經濟往來進行口頭約定時,按照民間的習俗,一般不簽訂書面協議。所以我建議,針對這類口頭協議,第一是慎重選擇合同相對人,並著重考察其誠實信用狀況,並對其進行資產考察;二是應該找雙方共同的親戚或是毫無利害關係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口頭協商;三是如果發現對方有可能在日後履行合同中發生困難,最好要求對方提供擔保人;四是合同履行期間,也要及時關注對方的動態,並留下相關證據;五是對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最好採用書面形式簽約,以此來規避潛在的道德風險。

如果雙方當事人長期通過口頭協議進行合作,可以在後續履行口頭合同中,通過書面、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方式來溝通,這些檔案、信函、意見、資訊溝通,也都會成為口頭合同的有益補充和證明。親友之間口頭約定金額較大的借款合同,如果礙於情面僅進行口頭協議,又缺乏第三人在場,最好能夠妥善儲存好銀行提供的各種票據,儘量避免使用現金支付。

民事糾紛當中就包括了口頭協議糾紛,因此在處理該糾紛的時候,涉及到的舉證問題,其實也就是誰主張誰舉證。而在特殊情況下,則有可能適用舉證責任倒置。這點還請大家能夠多注意,若沒有足夠充分的證據,則就有可能承擔不利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