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效力糾紛的案件能反訴嗎?
合同效力糾紛的案件能反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一條 訴訟請求處分和反訴
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
二、合同效力糾紛的反訴條件是什麼?
1、反訴首先必須符合起訴的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反訴的其他條件
(1)反訴只能是本訴被告向本訴原告提起,而不能對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訴只能向受理本訴的法院提起。
(3)反訴與本訴必須是適用同種訴訟程式。
(4)反訴不能是其他法院專屬管轄。
(5)反訴與本訴的訴訟請求必須在事實或法律上有牽連。
(6)提起的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三十四條第三款“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三、合同效力糾紛的反訴狀怎麼寫?
民事訴訟反訴書
反訴人(本訴被告人):×××(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被反訴人(本訴原告):×××(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反訴請求:
(寫明請求的具體內容)
事實和理由:
(寫明具體的時間、地點、經過、見證人等)
證據和證據來源(如有證人,應當寫明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反訴書副本 份
具狀人:×××(簽字或者蓋章)
×年×月×日
也不僅是合同效力糾紛案,基本上民事糾紛案件當中的被告方都有權提出反訴,只不過被告要注意,反訴是有時間限制的,如果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反訴,只能等本訴結束之後再另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