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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怎麼辦?

合同糾紛 閱讀(1.81W)

雙方當事人簽訂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但是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比如拖延付款時間,造成另一方損失,延期支付的這部分款項還有可能造成利息損失,守約方是否可以要求違約方做出賠償並且支付利息呢?本站為你解答。

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怎麼辦?

一、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也要賠償

根據《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五百八十四條【損害賠償範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以上規定,損失賠償不是必然要約定的,如合同中未約定損失賠償,但,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仍應當賠償。對於金錢給付義務中,因遲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預見的應當就是利息損失,即該筆款項被佔用後,債權人無法進行存款獲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為,或債權人因急用該筆資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須支付利息。

二、逾期付款是合同糾紛中常見的違約形式。

《民法典》第585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由此可見,如當事人沒有約定一方違約時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則一方違約時可以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但這是否就意味著守約方不能得到合理的賠償呢?答案是否定的。買受人的逾期付款其實是變相地佔用了出賣人的資金,這種損失對出賣人來說實際是資金被佔用的利息損失,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賠償利息損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7號)第十七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以上是關於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的賠償問題。當事人不要以為買賣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就可以隨意違約了,不管合同中是否約定違約金,只要出現違約行為,對另一方造成損失,就應當支付違約賠償金,甚至還需要按照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利息。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