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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仲裁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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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糾紛仲裁流程是什麼?

合同糾紛仲裁流程是什麼?

合同糾紛仲裁程式如下:

1、到約定的仲裁委申請仲裁,提交書面的仲裁申請書、仲裁協議;

2、仲裁委對於可以立案的案件,出決定,如果決定立案的,五日之內會發出相關書面通知;

3、仲裁委將仲裁規則和仲裁員名冊送達申請人;

4、組成仲裁庭,當事人參加仲裁。

《仲裁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

二、合同糾紛仲裁的收費標準是多少?

1、一般是按照訴訟標的額的大小來計算。涉及財產類的收費,一般是一萬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過一萬元不到十萬元的部分,按照5%-6%計算;超過十萬不到一百萬的部分,按照4%-5%計算。這種方式要求當事人先交納代理費,即便是官司輸了,費用也不退回。

2、辦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法律事務,律師事務所經與委託人協商同意,可以實行風險代理。風險代理收費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這種付費方式,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共擔風險,如果官司輸了,代理費就不用支付。

3、上述費用僅為律師代理費,在仲裁中花費的其他費用,如交通費、郵寄費、住宿費等費用,不論官司輸贏,都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合同糾紛仲裁的收費標準是按照合同糾紛所涉及的金額進行收取費用的,如果涉及的金額在一萬元以下的話一般就是收取1000元到2000元之間的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