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登記離婚是什麼意思

離婚 閱讀(2.21W)

離婚登記是指感情破裂後,選擇以協議的方式離婚,簽訂離婚協議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登記離婚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