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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一般的合同怎樣才能生效?

合同法規 閱讀(1.14W)

一、現在一般的合同怎樣才能生效?

現在一般的合同怎樣才能生效?

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合同內容真實合法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實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二、哪些條件下合同才能生效

合同訂立的方式不同,相對的會使合同生效的時間有所不同,如: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那麼,合同在什麼條件下才能生效,具體如下所述:

1、實質要件

(1)是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由於民事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基礎,並以產生一定法律效果為目的,故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能夠正確認識自己行為的意義和後果。

訂立合同的主體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作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自然人作為合同當事人,必須具備民法通則規定的民事行為能力。作為合同主體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它們的行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只有在登記核准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濟活動,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組織只有在它們的經營範圍內簽訂的合同,才受法律保護。

(2)意思表示真實

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為人的表示行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即當事人的內在意志和外在意思一致即為真實。意思表示中含有效果意思和表示行為這兩個要素,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我國應該屬於“折衷主義”,即以表示主義為原則,內心意思為例外。

與意思表示真實相對應的情形是意思表示不真實,又稱為意思表示瑕疵,包括意思與表示不一致和意思表示不自由兩種。

根據法律規定,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情形有:一是合同一方欺詐、脅迫對方,或乘人之危,使對方的意思表示不真實;二是合同形式上是合法的,但隱藏了非法的真實意思,訂立的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其合法形式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三是合同一方對合同有重大誤解,因而做出的表示是不真實的;四是合同一方對合同存在無經驗等情形而做出的對自己顯失公平的表示,違背了自己訂立合同的目的,這個意思表示也不真實。這些意思表示不真實合同的法律後果,或者是導致合同無效,或者是合同被撤銷或被變更,並不完全都是無效合同,其中屬於可撤銷的合同,享有撤銷權的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未行使撤銷權或放棄撤銷權的,則使可撤銷合同成為有效合同。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此要件是針對合同的目的和合同的內容而言的。合同的目的是當事人締結合同所欲達到的一種效果。合同的內容是指合同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物件。縱使合同的生效的其他要件都具備,但因合同的目的或內容違反了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也會使合同歸於無效。雖然即當事人可自由協商確定合同的內容,但是當事人的自由不能超出法律的限制。

2、形式要件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對於一般的合同。可以採取書面形式或者口頭的形式。

三、合同生效的時間是什麼

1、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綜上所述,合同書就是由雙方達成協議後共同起草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字,然後雙方簽名蓋章就生效。“共同起草”,是雙方約定合同的過程,雙方簽字蓋章,是對約定的內容的確定。如無異議,證明確是雙方真實意願的表達那麼這份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不用到公證機關公證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