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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貨款欠條怎麼寫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合同效力 閱讀(2.86W)

如今在快節奏的生活中人們的經濟壓力在不斷的增加,因此很多人為了解決當前的經濟困難就會進行貸款或者借款,在借款的時候都會打一個欠條,這個欠條只有具有法律意義才能起到作用,否則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會損失,那貨款欠條怎麼寫才能在法律上生效?下面就對此問題進行詳細的介紹。

一般貨款欠條怎麼寫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一、貨款欠條怎麼寫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事實寫清楚了,欠款人簽名落款了,就具有法律效力。如,今欠到某某某貨款幾萬幾仟元整,某年某月某日付清,欠款人某某某,某年某月某日。注意,金額要大寫,要當面簽名落款。

二、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欠錢被起訴會坐牢嗎?

寫清欠款金額、時間、欠款人,債權人即有效。如果是因供貨形成,可寫明欠款原因。注意收集欠款人身份資訊,且一定要由欠款人本人簽名或蓋公章。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欠錢被起訴會坐牢嗎?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

1、如果判決已經生效,未及時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則法院會對債務人進行司法拘留,但不會判刑;

2、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才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3、法律依據:

1)《公安部關於嚴禁公安機關插手經濟糾紛違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中對公安不能插手合同、債務等經濟糾紛案件有詳細規定。

2)《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三、民事起訴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在生活中如果是貸款將會進行簽訂一個完整的合同,但是如果是簡單的借款就要進行打一個欠條,這也是很多年來一直去做的一個程式,在欠條上都會有雙方的借款金額,日期、簽名等,這樣就可以保障欠條有法律意義,保護雙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