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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什麼 | 合同的生效時間如何確定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25W)

合同生效的一般條件為:
第一、合同當事人在締約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能力。
第二、意思表示真實。
第三、合同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生效的時間分如下幾種情形:
1、原則上合同一旦成立就生效。
2、需要依法辦理批准、登記手續方為有效的合同,自辦理完有關手續時起方為生效。
3、如果當事人約定了合同生效的條件或者期限的,從其約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什麼?合同的生效時間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