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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生效能退保嗎 | 怎麼樣算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 閱讀(3.29W)

保險合同是合同中的其中一種,對於保險合同,很多人都是有簽署的,保險合同生效以後是有一定的保險保護的,而對於保險合同生效能退保嗎?怎麼樣算保險合同生效?針對這兩個問題,本站小編為大家簡單說明一下。

保險合同生效能退保嗎?怎麼樣算合同生效?

一、保險合同生效後可以退保嗎

1、貨物運輸保險合同和運輸工具航程保險合同在保險責任開始後,合同當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2、除《保險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險合同,但保險人不得解除保險合同。

3、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如果投保人、被保險人未按約定履行其對保險標的安全應盡的責任或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或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4、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損失的,在保險人賠償後三十日內,投保人可以終止合同;除合同約定不得終止合同的,保險人也可以終止合同。保險人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並將保險標的未受損部分的保險費,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終止合同之日止期間的應收部分後,退還投保人。

二、保險合同如何生效

1、保險合同生效的含義保險合同中的“保險合同生效”與“保險合同成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保險合同成立,是指合同當事人就保險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協議;保險合同生效,指合同條款對當事人雙方已發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當事人雙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保險合同的成立與生效的關係有兩種:

(1)合同一經成立即生效,雙方便開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2)合同成立後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保險合同生效的附條件成立或附期限到達後才生效。我國採取的是“零時起保制”。即合同成立後的次日零時,或附條件成立或附期限到達後地次日零時起生效。

2、保險合同生效的要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55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因而,保險合同若要有效訂立,當事人必須具備相應的締約能力,並在保險合同內容不違背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基礎上意思表示真實。

關於保險合同生效能退保嗎的問題,在《保險法》中是有相關的規定的,保險合同中的退保只可以單方面解除,這個也是對於投保人的一種權益保護,保證投保以後的合同可以按照法律規定進行,不受到任何利益傷害。如果遇到保險公司單方面違法退保,保險公司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山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