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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糾紛答辯狀怎麼寫

合同訂立 閱讀(2.69W)

保險合同糾紛答辯狀  答辯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中國X X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上訴雲南xx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的保險合同糾紛一案,答辯意見如下:   

保險合同糾紛答辯狀怎麼寫

一、被告應當對原告實際發生的損失,足額予以賠付。
  原告與被告之間存在保險關係,原告車輛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之內,事故發生當日,原告及時向被告報了案,原告的各項支出符合客觀事實標準,沒有誇大損失。依據《保險法》規定和保險合同的約定,被告應當對原告實際發生的損失,足額予以賠付。
  

二、關於本案中應當賠付的各項損失。

三、被告的拒賠理由不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合同解除後的違約責任有哪些
從合同法的章節安排來看,合同解除以及解除後的法律效果規定於第六章即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而不是規定於第七章即違約責任。這說明,合同解除雖然也是基於違約事實而產生的法律後果,但它不屬於違約責任方式,而屬於合同違約後的一種補救措施;合同解除後的法律後果也不表現為違約責任,而是一種民事責任,主要包括不當得利返還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十七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