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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職員管理辦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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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職員管理辦法      

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職員管理辦法是什麼?

一、為了提高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效能,充分調動我市合同制職員的工作積極性,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市直單位合同制職員管理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2]292號)及《關於調整市直單位合同制職員工資福利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二、 本辦法所稱的合同制職員是指在市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核定的數額內,被錄用者與市職員服務中心訂立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建立用工關係的人員。用人單位所需專業技術類合同制職員及輔助類合同制職員的考核適用本辦法。

三、用人單位負責對本單位合同制職員進行管理和考核。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客觀、公正的原則制定本單位合同制職員的考核標準和辦法,其中包括試用期考核、月度考核、年度考核和合同期滿考核,考核結果應及時報市職員服務中心審定、備案。考核結果作為職員續聘、解聘、工資升降、獎懲的依據。

四、合同制職員考核分為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合同制職員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五、合同制職員入職後,連續兩年考核結果為稱職及以上的,將在該職級晉升一個工資檔次,可連續晉升至該職級最高工資檔次止。

六、用人單位應對本單位合同制職員進行試用期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合同制職員在試用期內考核為不稱職的,用人單位應將考核不稱職的鑑定材料及要求解聘的報告及時報送市職員服務中心,市職員服務中心依照《關於進一步做好市直單位合同制職員管理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2]292號)第六條及相關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試用期限按以下幾種方式實行:

1、合同期限為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為1個月;

2、合同期限為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為2個月;

3、合同期限為2年以上、3年以下的,試用期為3個月;

以上試用期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八、用人單位應對本單位合同制職員進行月度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

九、用人單位應認真做好本單位合同制職員的月度考核工作,並於每年1月20日前向市職員服務中心集中報送上年度《合同制職員月度考核登記表》(附件1)。如遇當月考核為不稱職的,應於次月20日前向市職員服務中心提交上述月度考核登記表。用人單位應認真做好本單位合同制職員的月度考勤工作,如遇請休假的,用人單位應及時報市職員服務中心。

十、月度考核為不稱職的合同制職員,將不發其次月全額績效工資。

十一、用人單位應對本單位合同制職員進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

十二、用人單位應在年終認真組織合同制職員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填寫《合同制職員年度考核登記表》(附件2),並於次年1月20日前將考核結果報送市職員服務中心。

十三、合同制職員優秀比例為合同制職員總數的15%。合同制職員人數不足5人的單位,可推薦1名優秀職員,並將職員優秀事蹟材料報市職員服務中心審批;合同制職員人數為5人及以上的單位,優秀比例為本單位職員總數的15%(小數點後的數按“四捨五入”的原則處理,不得突破),優秀等次人員名單報市職員服務中心審批。

十四、年度考核為優秀的合同制職員,給予獎金800元。獎勵費用列入財政預算。年度考核為不稱職的合同制職員,將解除其勞動合同。

十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制職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1、工作未滿半年的;

2、考核年度內到齡退休,已辦理或正在辦理手續的;

3、當年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

十六、用人單位應對本單位合同制職員進行合同期滿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具體考核內容及辦法由用人單位負責制定,合同期滿考核結果將作為是否繼續聘用合同制職員的主要依據之一。

十七、本辦法由市職員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十八、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職員管理辦法對市直合同制職員的考核作出了詳細的規定,考核結果與職員的工資、獎金和聘用直接掛鉤。以上就是本次本站對於“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職員管理辦法”的解答。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信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