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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居間合同欺詐有哪些情形 | 對策有哪些

合同訂立 閱讀(2.99W)

二手房中介居間合同欺詐有哪些情形?對策有哪些?

生活中人們為了方便,常常會通過中介購買二手房。然而有時候會出現糾紛,這時候需要用法律來維護我們的權益。本站在本文中主要介紹如何應對中介的各種欺詐行為。以下總結出來的房產中介八種典型的二手房中介居間合同欺詐及對策:

一、籤合同不給正本

對策:籤合同時不給簽字方留存正本,或者乾脆只籤一份合同留在手上,再按自己的意圖對合同進行修改,這種情況非常普遍。相應的,給委託人造成的損失也是巨大的。因此,如果與中介簽訂合同後中介不肯給正本,一定要拒絕簽訂。中介稱要將合同帶到上家處讓上家簽了再給下家,那至少要多長一個心眼,讓中介將合同影印一份,再叫中介蓋個章,並寫明“此影印件與原件一致”,這樣就不擔心中介私自修改合同了。

二、強制規定獨家委託

對策:在居間合同中約定買方看房後不得私下房東成效,這是中介為了避免客戶“跳中介”而經常採用的做法,這樣做本無可厚非,因為佣金是中介公司賴以生存的基礎,如果買方通過中介認識房東後再私下與房東成交,中介公司就收不到佣金了,這對中介公司當然也不公平。不過,房東一般不會只委託一家中介公司,下家也不會只到一家中介公司瞭解,如果居間合同中約定下家不得通過其他中介公司成交,這就是典型的霸王條款,按照合同法的規定也是無效的。

三、欺上瞞下吃差價

對策:中介吃差價的方式主要有:

1、辦理委託手續,對雙方隱瞞交易價格,吃全部差價。

2、在上家報價的基礎上,約定成交價超過報價的部分與上家分成。吃差價擾亂了市場秩序,也給委託人造成了損失。現在,上海實施買賣合同網上備案的方式,使得吃差價的情況大為減少,但為以防萬一,最好在與上家或下家見面時再口頭確認一下交易價格。一旦發生中介吃差價的情況,可立即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投訴,行政部門會依法進行處理,同時還要注意保留相關的證據,以便通過法院要求中介公司返還差價。

四、私下收取中介費

對策:個別中介公司的業務員為謀取私利,私自接受業務(這叫“飛單”),收取佣金也不開正規發票,這樣,一旦出了問題,中介公司也可以不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一定不能被個別業務員打著“少收佣金”或“為了少交稅”的幌子所欺騙,不籤居間合同或不開發票。而且,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正好說明這家中介公司的業務員素質不高,難以保障客戶的權益,應當考慮另外委託別的公司。

五、隨意拗斷

對策:上家在交付定金時,一般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都會確定下來,如總價、付款方式、金額和時間等等。但也有一些中介在收受定金時並不簽訂定合同將這些主要內容確定下來,而只是寫張定金的收據。如果已經支付了定金但對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不能協商一致,應當視為買賣合同沒有成立,上家應當返還定金(不是雙倍),所以遇到這種情況不用擔心定金拿不回來。

六、誘使下家交定金

對策:定金對買賣雙方都有約束,如果買方反悔,就喪失定金,如果賣方反悔,就要雙倍返還定金。在簽訂正式的買賣合同之前,一般會簽訂一份含定金內容的協議,以這種方式將雙方捆在一起,以免一方反悔。正是由於定金有這樣的作用,所以有些中介業務員在客戶沒有明白定金的法律後果的時候,引誘客戶支付“意向金”或“定金”來約束雙方,以便達成交易。遇到這種情況,一定看清楚所簽訂的協議,弄清楚意向金在什麼情況下轉變成定金,搞清交付定金後雙方的責任,以免誤入“定金陷阱”。

七、房屋面積不真實

對策:中介公司一般是按上家口頭提供情況掛牌的,掛牌的資訊有時與實際情況並不一致(如面積、房齡等),其原因有可能是上家故意隱瞞,有可能是中介工作失誤(如登記錯誤),也有的可能是中介為了吸引客戶故意而為。如果碰到合同上寫明面積“以產證為準”的情況,一定要記得寫上“面積誤差不得超過多少平方”的內容,因為二手房交易一般不以面積單價而以總價計算,所以要寫明誤差的範圍,超過這個範圍則可認為主要條款未達成一致,合同未成立,下家可以要求返還定金。

八、隱瞞房屋真實情況

對策:中介為促成交易,往往會對所推薦的房屋進行誇大其辭的介紹,同時也會隱瞞一些不利的情況。所以一定要冷靜判斷中介的話,對一些關鍵情況最好自己去核實一下,多向房屋所在的保安、門衛、鄰居打聽真實情況。

因此,在買房過程中避免不了合同糾紛,通過中介買房時更要留心,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以上就是本站為您總結的二手房中介居間合同欺詐應對措施,在購買二手房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合同的條款,小編建議您最好向專業的律師進行諮詢。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內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