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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定金合同應注意什麼?

合同訂立 閱讀(7.59K)

一、謹慎訂立定金條款

簽訂定金合同應注意什麼?

一般來說,在購房合同中有著已經規範過的定金條款,但是並不具有強制性,只具有指導性,雙方可以協商決定是否訂立定金條款,如果買方覺得有特別的定金條款需要進行約定,並且獲得了賣方同意,那就可以寫入協議當中。

二、註明不履行合同的情況

買賣雙方要記得在定金條款中註明不履行合同的具體情形,因為並不是說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中的任何條款,都要適用定金罰則。當賣方拒絕履行債務,賣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或者是賣方的違約行為造成合同目的不能達到等情況,可以用定金罰則進行懲罰,但是如果買方只是晚了幾天支付房款,那就不適宜用定金的罰則規定。

三、瞭解合同履行能力

雖然已訂立了定金條款,買賣雙方應該在完成定金支付之前,就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買方認為自己可能沒有能力履行合同,那就不要交定金,因為一旦支付了定金,合同就會生效,買房就需要承擔責任。

四、分清定金和預付款

預付款同樣是預先支付,但它的性質與定金完全不同。預付款是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的行為,不起擔保債務履行的作用,當一方當事人違約時,預付款可以抵衝損失賠償,並且不存在罰則問題,所以要分清定金和預付款的區別。

五、全面瞭解房屋狀況

購房者在看房時要全面瞭解房屋狀況,包括房屋本身的結構、裝修、戶型、樓齡,周邊配套、市政設施、物業管理水平等等。另外,還要檢視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管理費等費用是否已繳清,對於拖欠的費用如何解決等問題,等看好了房再考慮是否支付定金。

六、謹防掉進定金陷阱

購房者在簽訂定金協議時要注意檢視內容,防止某些中介或者賣方利用定金和濫用定金條款謀取不正當的利益。此外,有的中介或者賣方利用購房者缺乏相應的購房知識和經驗,在某些條款內容上設下陷阱,故意讓買方違約,因此要多加小心。

定金合同顧名思義主要就是以支付定金為主的一份合同,其中的條款內容主要也是關於定金的,包括數額、支付時間、返還情形等等。一般因為收取定金一方原因導致不能履行的,則需要雙倍返還定金。但要是因為支付定金一方原因而無法履行合同的,則就沒收定金,這就是定金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