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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簽訂工程合同通知書應該注意什麼?

合同訂立 閱讀(3.02W)

承包方簽訂工程合同通知書應該注意什麼?

承包方簽訂工程合同通知書應該注意什麼?

1、在合同簽訂前,應對發包人及工程本身情況要做詳盡的調查。比如工程的真實性、可靠性以及業主的資信情況,工程審批手續是否完備,發包人的履約信用等等。

2、仔細閱讀使用的合同文字,掌握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規規定。

目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普遍採用建設部與國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該文字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及合同附件四個部分組成。簽訂合同前仔細閱讀和準確理解“通用條款”十分重要。因為這一部分內容不僅註明合同用語的確切含義,引導合同雙方如何簽訂

“專用條款”,更重要的是當“專用條款”中某一條款未作特別約定時,“通用條款”中的對應條款自動成為合同雙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約定。

3、合同價款約定清楚。

4、特別注意對工期、質量、造價的約定。

“工期、質量、造價”這三個方面的合同條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內容。

5、對工程進度撥款和竣工結算程式做出詳細規定。

需要詳細約定如何申請撥款,需報何種檔案,如何稽核確認撥款數額以及雙方對進度款額認識不一致時如何處理,對竣工結算程式的也需要有詳細的規定。

6、總包合同中應具體規定發包方、總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責任和相互關係。

在總包合同中應當將各方責任和關係具體化,便於操作,避免糾紛。

7、明確規定監理工程師及雙方管理人員的職責和許可權。

合同中應明確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員名單,明確其各自的職責和許可權,特別應將具有變更、簽證、價格確認等籤認權的人員、籤認範圍、程式、生效條件等規定清楚,防止其他人員隨意簽字,給各方造成損失。

8、量化不可抗力。

國內工程在施工週期中較常見的是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達到什麼程度的自然災害才能被認定為不可抗力,《通用條款》未明確,因此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應予以量化。如幾級以上的大風、幾級以上的地震、持續多少天達到多少毫米的降水等等,才可能認定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9、運用擔保條件,降低風險係數。

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可以運用法律資源中的擔保制度,來防範或減少合同條款所帶來的風險。如施工企業向業主提供履約擔保的同時,業主也應該向施工企業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10、材料裝置供應應約定清楚。

除此之外,還需要注意質量條款不應採取主觀標準、多種方式結合約定承包範圍以及違約責任應當約定具體。

承包方簽訂工程合同通知書應該注意發包方及工程情況、合同文字、合同價款、工期、質量、造價、工程進度撥款和竣工結算程式、各方以及監理工程師、雙方管理人員的職責和許可權、不可抗力的量化、擔保條件、材料裝置供應以及違約責任。通過介紹,相信您對承包方簽訂工程合同通知書應該注意什麼已經有所瞭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南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