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解答>合同效力律師解答>

機動車買賣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合同效力律師解答 閱讀(1.24W)

交付為生效要件。

機動車買賣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1.《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實施後,已經從根本上改變了原機動車買賣登記生效主義的司法理念,現行物權法明確規定,機動車買賣實行以交付為生效要件,過戶登記為對抗要件。

2、機動車屬於動產物權, 動產買賣中交付有四中法律形式,包括現實交付、簡易交付、指示交付、佔有改定。

(1)現實交付是指物理上的交付,即由出賣人甲實際佔有標的物,轉為由買受人乙實際佔有標的物,通常所講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方式。

(2)簡易交付是指在動產物權變動之前,權利人(買受人)已經依法佔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如甲先將電腦借給乙使用,後又將該電腦賣給乙,實際上乙在取得該電腦所有權之前就已經佔有此臺電腦,那麼在甲乙之間形成債權合意時,甲就已經完成交付義務將電腦交付給乙。

(3)指示交付是指動產物權變動前,該動產被第三人依法佔有,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原物返還請求權代替交付,如甲將自己的電腦借給乙使用後,又把電腦出賣給丙,負有交付電腦義務的甲可以通過轉讓要求乙返還電腦的請求權給丙以代替交付,從而使丙取得要求乙向自己返還電腦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