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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買賣合同生效條件包括哪些?

合同效力 閱讀(1.86W)

一、機動車買賣合同生效條件包括哪些?

機動車買賣合同生效條件包括哪些?

機動車買賣合同生效條件包括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訂立合同的主體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意思表示真實,意思表示真實為一切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條件,如果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或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為,或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行為,都將導致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是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合同的內容和目的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在法律、法規沒有規定時,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禁止性規定。

同時,合同的內容和目的不得損害他人利益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此外在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合同還應當符合法定形式。

合同生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是指合同發生法律效力普遍應具備的條件。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的民事行為,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為即民事法律行為,因此民事法律行為應具備的條件,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條件。

合同生效的時間根據合同性質的不同而不同,一般而言,都是自合同成立時生效,不過還有附條件的合同與附期限的合同,需要滿足合同約定的條件或者時間才能生效。

根據《民法通則》第55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二、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生效的區別有哪些?

1、內容判斷上不一致。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訂立過程的完成,也即主體對合同的基本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合同的生效則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為使其具有法律所賦予的約束力而產生的效力。

合同的成立與否屬於事實判斷問題,其著眼點在於判斷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與否則是法律價值判斷問題,其著眼點在於判斷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規定,能否發生法律上的效力。判斷合同是否成立,其結果只能是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實,而判斷合同是否有效,其結果則有生效、無效、效力待定、可變更、可撤銷等多種情形。

2、成立和生效適用規則不同。

合同的成立適用意思自治原則,當事人有從事合同行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選擇合同的相對人、訂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內容,依其自由意志創設權利義務關係。而合同的生效必須在國家的干預下,依法判斷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

合同的成立要求意思表示一致,即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而合同的生效則進一步要求意思表示的自主性和真實性。

買賣合同的成立並不意味著買賣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只有在已經成立的合同具備生效要件之後,合同才會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大部分的合同一經成立即可生效,只有附條件的合同或者是附期限的合同,在成立後才不會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