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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買賣合同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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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買賣合同生效要件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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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法律效力。合同的生效是合同法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制度,它的重要性不僅在於它使合同發生了法律效力,能夠使當事人達到其所期望的效果,而且在於它與一系列的合同制度有著緊密的聯絡,如與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與生效常常是緊密聯絡在一起的。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就是要使合同產生拘束力,從而實現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利益,如果合同不能生效,則合同等於一紙空文,當事人也就失去了訂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