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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需要走哪一些流程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35W)

1、協議解除。一般經過要約、承諾兩個階段。
2、行使解除權。流程為,先通知對方,對方對解除合同存在異議的,可請求法定機構解決。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應遵守特別程式的規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解除合同需要走哪一些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