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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登出分公司時需要走哪些流程

破產清算 閱讀(2.6W)

1.持要登出的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到工商部門領取《分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2.準備登出分公司需要登記的相關材料。因為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和一般公司登出不同之處)登出登記材料應由所屬總公司做出決定並簽署。材料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3.登出分公司所需要的材料準備完成後,向當地的工商登記機關提交。
4.分公司登出登記經工商登記機關核准後,公司應持《分公司登出登記核准通知書》到公司登記機關進行分公司撤銷備案。同時,也要到技術監督局登出企業程式碼證。
5.如果分公司有銀行賬戶的,需要登出銀行賬戶,沒有則不需要。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登出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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