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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建築施工合同的必備條件

建築施工合同發包人可請求解除合同的情形:
1、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2、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發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3、己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並拒絕修復的;
4、將承包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建設工程合同司法解釋》第八條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發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援:
(一)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二)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發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三)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並拒絕修復的;
(四)將承包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解除建築施工合同的必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