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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合作協議違約金要納稅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18W)
個人合作協議違約金要納稅
律師解析:個人取得合同違約金不需要交稅。根據稅法規定,個人因對方違反經濟合同而取得的違約金,屬於經濟或財產損失的補償性收入,因此,對該項收入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的規定,應稅所得包括以下11類: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個人因對方違反經濟合同而取得的違約金,屬於經濟或財產損失的補償性收入,因此,對該項收入不徵收個人所得稅。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