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交易>房產稅>

要繳納延期交房違約金個人所得稅嗎

房產稅 閱讀(2.34W)

在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情況下,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此時就要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支付購房者一定數額的違約金。那麼這個要繳納延期交房違約金個人所得稅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要繳納延期交房違約金個人所得稅嗎

一、要繳納延期交房違約金個人所得稅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取得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違約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覆》(國稅函[2006]865號)規定:“商品房買賣過程中,有的房地產公司因未協調好與按揭銀行的合作關係,造成購房人不能按合同約定辦妥按揭貸款手續,從而無法繳納後續房屋價款,致使房屋買賣合同難以繼續履行,房地產公司因雙方協商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而向購房人支付違約金。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購房個人因上述原因從房地產公司取得的違約金收入,應按照其它所得應稅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違約金的房地產公司代扣代繳。”

個人在購房時由於房產公司延期交房或因房屋質量問題而從房產公司取得的違約金或賠償金,不屬於個人所得稅法及國稅函[2006]865號文規定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情形,因此房地產企業不應該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開發商延期交房違約金該怎麼算

1、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出賣人逾期超過一定期限,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定期限內退還全部房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一定比例支付違約金。

2、《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第十七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4、根椐私法自治原則,如果當事人約定了違約金,應當優先適用違約金條款,只有在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的情況下,才能適用司法解釋第十七條規定。

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知道延期交房違約金個人所得稅其實是不需要繳納的,因為這並不屬於法律規定的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情形。至於這個延期交房違約金該如何計算,本站小編也是在上文中進行了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