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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賃房屋產權問題承租租賃房屋產權不明或瑕疵的房屋,承租人的權益將無法得到很好保障。2、租賃協議期間的裝修問題第一、關於裝修範圍必須書面徵得出租人的同意。第二、不能損害原房屋主體結構,影響房屋建築安全。第三、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裝修折舊與補償方式一定要約定清楚。3、承租人的優先承租權4、租賃協議的解除問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703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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