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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北京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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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經濟的不斷髮展,其實每一年我們過的都是應該比前一年要好的,而生活中就可能出現物價上漲等情況。對於各個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來說,也會結合上一年度的情況做出相應的調整。那在2018年的時候,北京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呢?相信在北京工作的勞動者會比較關心,下面就讓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18年北京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一、20年北京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2018年6月29日,北京市宣佈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宣佈,對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2000元調整為每月2120元,增加120元,自今年9月1日起實施。

二、最低工資是否包括加班加點工資

用人單位把職工的加班加點工資按最低工資支付,是對國家有關工資支付政策的錯誤理解,也是對勞動者勞動權利和工資權利的侵犯。

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明確規定,如果勞動者為企業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是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最低工資標準,原勞動部《關於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的解釋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獎金、津貼、補貼,但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特殊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企業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屬於特殊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另外,原勞動部《關於實施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通過補貼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收入亦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內。

原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分別按150%、200%、300%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因此,加班加點工資是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勞動者所從事的勞動而支付的報酬。

為了避免出現由於支付工資不當,給勞動者帶來損失,用人單位在支付勞動者工資時,應當按照工資支付規定,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個人的工資清單,列明所支付的工資專案,使勞動者知道自己所領取的工資報酬哪些是基本工資,哪些是獎金、補貼,哪些是加班加點工資,防止出現只向勞動者提供工資數額,而隱藏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問題發生。

在我國,北京作為首都自然也是經濟最為發達的地區之一,因而從整體上來看,北京最低工資標準其實也是會比其他一些城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要高一些的。而經過了調整之後,在2018年北京最低工資標準已經上漲為2120元/月,不過這次調整卻是從18年的9月份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