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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 閱讀(1.67W)
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個人所得稅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個人獨資企業申報個人所得稅的程式是怎樣的?

1.納稅人編碼:按稅務機關編排的程式碼填寫.
2.申報期:填寫申報納稅所屬時期的起止日期.
3.金額單位:以人民幣元為單位.
4.行業類別:按納稅人主營專案確定.
5.企業地址:填寫企業經營管理機構的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