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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人需要承擔哪些風險

公司經營糾紛 閱讀(8.37K)

做企業法人的風險有:

企業法人需要承擔哪些風險

1、由於企業法人對外代表的是公司,公司信譽形象受損的,會對法人產生影響;

2、公司犯罪的,如果法人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也要判處刑罰。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也即是說,法人(就是指公司的董事長之類的執行機關)的大多數合法經營都會被視做企業法人的民事行為,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從事企業法人在登記時核准的相關經營,合法經營,並在企業破產、解散或撤銷時,及時登記公告,法人是不會承擔責任的。

企業法人,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獨立地從事商品生產和經營活動的社會經濟組織。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企業法人指的是以營利為目的,獨立的從事生產或者是經營活動的社會經濟組織,企業法人是擁有獨立的財產以及享有法人的財產權利,企業法人不止擁有著權利,同時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以及一定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