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公司設立>

註冊公司法人需要承擔的風險有哪些

公司設立 閱讀(3.01W)

法定代表人對其行為及企業的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
具體包括:
第一、民事責任。一般情況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屬履行職務的行為,因此而產生的相關民事責任,均由公司承擔責任;
法定代表人並不會因其職務行為而需對外承擔民事責任,但法定代表人如果自己因故意或過失而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可要求其賠償。
第二、行政責任。由於法定代表人往往是公司行為的直接負責人員,因此行政機關可以根據相關給與其行政處罰
例如公司存在債務違約或者偷稅漏稅等問題,其法定代表人也可能會被行政機關採取限制離境等措施。
第三、刑事責任。《刑法》的單位犯罪中,除了對單位進行處罰外,還可以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司法實踐通常將法定代表人認定為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並據此判定法定代表人對公司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十二條,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註冊公司法人需要承擔的風險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