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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變更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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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變更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變更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企業法人申請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應向原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對企業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檔案;

(二)新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檔案;

(三)由企業原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在現實經濟活動中,經常有一些已經不具備任職資格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出於種種目的,不同意更換法定代表人,甚至利用手中的職權阻礙作出變更決議,或者拒絕簽署變更登記申請表。對此,《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也作出了相應的規定,具體分為兩種情況處理:

1、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換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召開會議作出決議。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職責,致使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不能依照法定程式召開的,可以由半數以上的董事推選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資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決權的股東召集和主持會議,依法作出變更決議,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簽署變更登記申請書的,可以由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據變更決議簽署。

2、公司以外的企業法人更換法定代表人需要由企業出資人作出變更決定。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簽署變更登記申請書的,可以由擬任法定代表人根據變更決定簽署。

股東的特徵

1、股東具有廣泛性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向社會公眾廣泛的發行股票籌集資本,任何投資者只要認購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

2、出資具有股份性股份制公司中,股東的出資具有股份性。這一特徵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之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資本劃分為金額相等的股份,股份是構成公司資本的最小單位

3、股東責任有限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僅就其認購的股份為限承擔責任,公司的債權人不得直接向公司股東提出清償債務的要求。

4、股份公開、自由性股份公開性、自由性包括股份的發行和轉讓。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都以發行股票的方式公開募集資本,這種募集方式使得股東人數眾多,分散廣泛。同時,為提高股份的融資能力和吸引投資者,股份必須有較高程度的流通性,股票必須能夠自由轉讓和交易。

5、公司的公開性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狀況不僅要向股東公開,還必須向社會公開。使社會公眾瞭解公司的經營狀況,這也是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之一。

所以對於有關的當事人來說辦理法人的變更肯定會涉及一些法律上的約束,所以儘管自己的利益維護出現實際上的問題,只要自己可以進行一定程度的維護就會有效的解決此類問題,所以對於當事人來說最為關鍵的就是自己對於問題的瞭解與維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