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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規定的內容有哪些?

經營管理 閱讀(2.08W)

公司的設立、變更和登出等等一套管理制度和法律要求,公司法有明確的和完成的要求,隨著社會和經濟的不斷髮展,公司在組織形態和樣式、經營模式和方向上等都會發生很多變化,公司法的一些要求肯定會出現不合時宜或者是要求不完備的地方,公司法最新規定就是用來解決這些問題的,前提是要及時修改公司法。

公司法規定的內容有哪些?

新公司法大幅度地降低了公司設立的最低註冊資本數額,放寬了股東出資方式的限制,允許出資的分期繳納。

舊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以生產經營為主和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為人民幣50萬元,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為人民幣30萬元,科技開發、諮詢、服務性公司為人民幣10萬元,並要求一次繳清。

新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並可以按照規定的比例分兩年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舊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

新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降低為500萬元。

舊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

新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在2014年公司法的修訂中,配合資本認繳制度的實施,註冊資本百分之三十的限定已經取消,即註冊公司不再要求貨幣出資的比例,也不再限制出資的最低金額(特殊行業,還需執行相應的規定),由全體股東認繳並按照約定期限交納出資。

公司法修改了很多,補充了很多,對社會經濟活力是一個巨大的刺激和推動作用,讓大家設立公司、改變公司從法律上和手續上更為便捷和省時。公司法最新規定有很多,不僅僅是從註冊方面,在公司轉投資、解散、提供擔保、公司成立、國企改革等方面,同樣有很多新的修改。這是一部操作性非常強的新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