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分公司有章程嗎 | 如何設立公司章程

經營管理 閱讀(2.49W)

一、分公司有章程嗎,如何設立公司章程

分公司有章程嗎,如何設立公司章程

分公司是總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雖有公司字樣但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公司,但無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後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作為法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在公司內部按照經營業務的分類及地域範圍,釆取設定分支機構的管理方式,進行合理分工。

二、分公司設立的材料

設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你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

2、你的公司的企業章程影印件;

3、你的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4、你的公司的股東會要求設立分支機構的決議;

5、辦事處的住所證明檔案,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產證影印件;

6、你的公司對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證明檔案;

7、經營範圍涉及前置審批的還需提交相應的許可證明。

三、分公司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相對於總公司而言,分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相當於公司的一個職能部門,分公司的負責人則相當於部門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