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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登出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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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登出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登出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登出的相關規定是:依據公司法規定,經公司股東討論通過,全體股東決定登出本公司,公司登出後的未盡事宜由全體股東承擔,全體股東一致確認清算報告內容。當一個公司宣告破產的時候需要對公司登出,公司登出需要在工商局辦理。

公司辦理登出,工商局一般要求公司提交一些材料,包括公司股東大會對登出的股東會議決議書。

二、股東會決議的介紹

根據《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有關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佔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有限公司如果由於一定的原因導致公司需要進行登出處理的時候,需要召集全體的股東進行會議表決,超過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同意決議的情況下就可以進行登出公司的流程。登出公司涉及到的內容較多,需要時間也比較久,可以選擇代辦的公司到工商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