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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併資產評估的方法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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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合併資產評估的方法包括哪些?

公司合併資產評估的方法包括哪些?

企業資產評估是一項綜合性的資產、權益評估,是對特定目的下企業整體價值、股東全部權益價值或部分權益價值進行分析、估算的過程。目前國際上通行的評估方法主要分為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場法三大類。

1、收益法通過將被評估企業預期收益資本化或折現至某特定日期以確定評估物件價值。其理論基礎是經濟學原理中的貼現理論,即一項資產的價值是利用它所能獲取的未來收益的現值,其折現率反映了投資該項資產並獲得收益的風險的回報率。

2、成本法是在目標企業資產負債表的基礎上,通過合理評估企業各項資產價值和負債從而確定評估物件價值。理論基礎在於任何一個理性人對某項資產的支付價格將不會高於重置或者購買相同用途替代品的價格。主要方法為重置成本(成本加和)法。

3、市場法是將評估物件與可參考企業或者在市場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業、股東權益、證券等權益性資產進行對比以確定評估物件價值。其應用前提是假設在一個完全市場上相似的資產一定會有相似的價格。市場法中常用的方法是參考企業比較法、併購案例比較法和市盈率法。

二、企業合併的方式有哪些?

企業合併的方法包括吸收合併、新設合併。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公司在併購其他的公司之後,是需要支付相應的價款給被合併方的。為了能保證支付的價款具有合理性,公司在實施合併行為之前,一般會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來評估被合併方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