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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發明專利可以不可以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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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發明專利可以不可以轉讓
職務發明專利可以不可以轉讓
1、可以轉讓。
2、法律依據:
根據《專利法》第6條和第10條的規定,作為從事科研的高校教師,如果發明創造是執行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屬於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學校;申請被批准後,學校為專利權人,其有權進行轉讓,無需通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