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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型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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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我國公司分為好幾種類型,但是為什麼我國公司法要對它進行分類呢,目的其實就是為了區分公司的不同以及方便行政機關的管理,那麼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型別有哪些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型別有哪些?

公司的型別包括以下幾種:

一、有限責任公司,

包括:

1、有限責任公司,它可再細分為:、自然人投資或控股、外商獨資。它還可以下設分公司,其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它可再細分為:上市和非上市兩種。它也可下設分公司,性質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二、個人獨資企業(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設立),它下設分支機構性質為“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

三、合夥企業(合夥人可以是兩個以上自然人,也可以是有限公司、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團法人等)。它分為和有限合夥。如下設分支機構,性質為“合夥企業分支機構”。 四、全民所有制企業,“國有”和“全民”統稱為全民所有制。它分為企業法人和兩種。也可以由企業法人下設成立。 五、集體所有制企業。它也分為企業法人和兩種。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主辦單位一般是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工會、村委會等。營業單位可以由企業法人下設成立,也可由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工會、村委會等法人組織直接下設成立。

根據我國新《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型別。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將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綜上所述,以上就是小編針對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型別有哪些這一問題整理的資料,小編認為要區分公司型別其實並不難,其實主要就是看他的註冊方式,註冊資本以及他的上市情況等方面,如果大家還是不清楚的話,可以線上諮詢我們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