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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裝押運公司改制有什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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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裝押運公司改制有什麼規定

武裝押運公司改制有什麼規定

武裝押運公司成立的條件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十條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對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規劃、佈局要求,具備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條件,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註冊資本;

(二)國有獨資或者國有資本佔註冊資本總額的51%以上;

(三)有符合《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守護押運人員;

(四)有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專用運輸車輛以及通訊、報警裝置。

第十一條申請設立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申請書以及能夠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八條、第十條規定條件的材料。保安服務公司申請增設武裝守護押運業務的,無需再次提交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進行稽核,並將稽核意見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稽核意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條件的,核發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業務的保安服務許可證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務許可證上增注武裝守護押運服務;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十二 取得保安服務許可證的申請人,憑保安服務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工商登記。取得保安服務許可證後超過6個月未辦理工商登記的,取得的保安服務許可證失效。

保安服務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向分公司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備案應當提供總公司的保安服務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總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負責人和保安員的基本情況。

保安服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經原審批公安機關稽核,持稽核檔案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二、武裝押運公司改制有什麼規定

國務院頒佈的新《保安管理條例》已經開始實施了,關於押運業務國家已經明文表示會收歸國有。

那麼,無論將來是國獨資或國控股,都已經註定了擁有武裝押運業務的保安公司將發展為壟斷型的國企。

那麼,壟斷型的國企是一個什麼樣的概念,打個現行的比方好了,比如菸草局下的菸草公司,電力局下的電力公司,鹽業局下的鹽業公司,這些都屬於壟斷型的國企。

1、全盤接受

2、收購百分之51的股份

《保安押運公司管理暫行規定》第五條規定:保安押運公司由地、市彀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其設立的保安服務公司負責組建,並實行獨資或者控股經營,外資不得參與.經濟發達的縣級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其設立的保安服務公司,可以依照本規定設立保安押運公司。

上述規定體現的即是保安公司成立的必要條件,必須由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其設立的部門元件,並且政府獨資或控股。這就意味著武裝押運保安公司由政府控股,屬於國企。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知,武裝押運公司成立也是需要一定的條件的,對於註冊資本國有資本的比例,以及押運人員的規定等等都有詳細的要求。關於武裝押運公司改制的規定,根據我國國務院頒佈的條例,押運業務國家會收為國有,成為國企。國家收為國有兩種方式,一種方式是全盤接收,另一種方式收購51%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