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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資訊交易罪立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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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內幕訊息的保密是維護市場秩序所必須的,但是扔有人利用自己身份獲取內幕訊息,拿內幕訊息和別人做交易,滿足自己的金錢慾望。用內幕訊息進行交易不僅違反保密規定,也觸犯了法律中的內幕資訊交易罪。接下來,本站小編將深入介紹內幕資訊交易罪的內容。

內幕資訊交易罪立案標準

一、什麼是內幕交易罪

內幕交易罪,是指評判或者通曉股票、證券交易內幕資訊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股票、證券交易內幕資訊的人員或者單位,在涉及股票、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支股票、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資訊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股票、證券,或者洩露該資訊,情節嚴重的行為。

二、內幕交易罪的立案標準

證券、期貨交易內幕資訊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資訊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資訊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資訊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洩露該資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買入或者賣出證券,或者洩露內幕資訊使他人買入或者賣出證券,成交額累計在50萬元以上的;

2、買入或者賣出期貨合約,或者洩露內幕訊息使他人買入或者賣出期貨合約,佔用保證金數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

3、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累計在15萬元以上的;

4、多次進行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的;

5、致使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異常波動的;

6、有其他嚴重情節或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內幕交易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體是證券、期貨市場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證券、期貨投資人的合法利益。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違反有關法規,在涉及證券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資訊正式公開前,利用自己所知道的內幕資訊進行證券、期貨買賣,或者建議其他人利用該內幕資訊進行證券、期貨買賣,或者洩露內幕資訊,情節嚴重的行為。具體包括以下4種行為:

(1)內幕人員利用內幕資訊買賣證券、期貨或者根據內幕資訊建議他人買賣證券、期貨;

(2)內幕人員向他人洩露內幕資訊,使他人利用該資訊進行內幕交易;

(3)非內幕人員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徑獲得內幕資訊,並根據該資訊買賣證券、期貨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證券、期貨;

(4)其他內幕交易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特定主體,是知悉內幕資訊的人,即內幕人員。所謂內幕人員,是指證券、期貨交易內幕資訊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資訊的人員。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構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行為人故意的內容,即行為人明知自己或他人內幕交易行為會侵犯其他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管理秩序,卻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

簡單的說,內幕資訊交易罪就是拿內幕訊息和別人換取非法的利益。拿內幕資訊和別人來作交易滿足自己的私慾,損害的確是大眾的利益和市場的秩序。為此也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無論對個人還是家庭都是巨大的傷害。因此小編提醒大家不要因為一時的利益來損害終身的利益,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