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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借款不還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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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法規當中規定,公司法人可以是由我國社會生活當中的正常的自然人進行擔任。因此在某些情況下,有些公司的公司法人甚至有可能是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公司法人是需要滿足國家相關規定的,至少不可以有犯罪記錄。下面小編要為大家介紹的是,公司法人借款不還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償還?

公司法人借款不還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償還

一、公司法人借款不還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償還?

1、不可以,公司與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相互獨立的法律主體,二者財產及債務不能混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公司法人貸款不還股東會承擔什麼責任?

1、不需要股東承擔償還責任的情況

首先是要看企業的性質,如果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的份額承擔有限責任,如果股東已經按股東協議全部出資全部出資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經營虧損資不抵債股東也沒有清償的義務。

如果股東之前沒有實繳滿出資比例,那就是必須按要求把未出資的金額補充到位,補充到位之後也是不需要承擔債務責任的。

2、需要股東承擔償還責任的情況

如果企業是合夥制,那股東就需要承擔償還責任。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二條規定,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資比例是多少,一旦企業出現債務不能償還的,合夥股東是要承擔償無限償責任的。

這裡所說的無限償還責任,指的是如果企業的資產不足以償還企業的債務,就會追加到股東的個人資產,用於清償企業的債務。

3、擔保需要承擔償還責任

有時候雖然以企業的名義貸的款,但是貸款機構會追加法人個人或股東作為擔保人,如果股東在企業貸款過程中做出擔保,那就必須承擔擔保的責任,如果企業不能正常還款,那做出擔保的股東就必須承擔起償還的責任。

我們可以看出,如果是公司法人自己借的款的話,那麼是不能要求公司來進行償還的。因為公司和公司法人之間是相互獨立的法律主體,並且如果公司法人借款不還,是可以對公司法人進行解除的。